作品备案盖章纸质证书需另出工本费,邮寄到付!
网上公开信引发业界共鸣 昨天,深圳设计师冯家敏在网上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设计是一个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职业,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然而,网上调查结果却十分令人担忧,被调查的曾经独立承揽过设计业务的设计师当中,90%左右遭受过侵权…… “在我国,设计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至今还没有专门保护设计作品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如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并不能满足保护设计作品的要求,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设计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尊重设计师的辛勤劳动,为设计行业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空间。” 此封公开信一发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众多设计师的共鸣,公开信从上午发出,到下午4点多的时候就已经有近1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设计师跟帖响应。 缘起一年轻设计师被侵权 冯家敏之所以在网上发布这样一封公开信,是因为今年年初一位网名叫莫林沙的年轻设计师作品被侵权的事件。 去年12月,冯家敏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南的求助信,信中讲述道: 2004年7月中旬,湖南一家集团在媒体公开发布征集启事,面向社会有奖征集集团形象标志。莫林沙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进行了构思创作,并于2004年9月27日下午完成作品后将其打印并以特快专递邮寄给该集团。 但随后该活动只进行到征集(接收作品)这一项,便单方面终止。2004年10月28日莫林沙在该集团一次对外招商会的新闻专题报道中发现:他投去应征的标志方案竟赫然出现在该集团展厅中多个醒目位置,而且毫无改动,之前没有人以任何一种方式与莫林沙联系过。 莫林沙赶紧致电该集团征集活动联系人,但到11月中旬,仍不见对方的任何消息。于是莫林沙便向媒体及国内影响比较广泛的专业网站上发布求援专帖。 2004年12月30日上午,冯家敏开始与该集团协调此事。 据冯家敏介绍:当天下午,一个自称是该集团负责标志征集活动和该次招商会展务活动的先生承认他们确实用了莫林沙创作的标志作品,但说那只是招商展会上的一种临时需要。没有和莫林沙事先说明此事,是他们工作的疏忽,但并不认为这种“装饰”构成权益侵害。活动之所以没有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和结果公布的工作,是因为该集团的英文名称发生了更改,所以应征作品不再予以考虑。此后便不再有人理会莫林沙。 在冯家敏的帮助下,2005年3月莫林沙正式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初步定在2005年4月21日上午开庭。 网上调查结果怵目惊心 冯家敏说,设计师要维权,首先面临的是举证困难,尤其是在原设计师设计基础上经过改动的作品。其次,目前国家法律在设计作品维权方面还几乎是空白,只是在借用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中的一些规定,不能真正维护设计作品的权益。 冯家敏告诉记者,他在网上发布了名为“中国设计知识产权现状调查”的调查问卷,结果参加投票的265名设计师中有244人遭遇过侵权! 3月7日,冯家敏在网上发布了万人签名公开信,请求全国人大及司法部门制定针对保护设计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或对著作权法进行新的司法解释,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保护设计作品知识产权。 摘自2004年3月8号《深圳法制报》B1版 |
魔乐社区AIGC创作专区正式上线
22小时前 1254用遗产的眼光看 从文明的角度论: 中国建科助
1天前 1299九游娱乐联袂佛罗伦萨俱乐部,共筑绿茵新锦图
1天前 993东芝家用电梯轿厢新品发布,用艺术重构别墅“奢
3天前 1007